今年以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益心惠山河”办案团队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内部线索移送、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发现,涉案企业未按法律规定购买安全责任险,经分析研判,综合业务部将此监督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开展行业排查整改,督促未投保或未续保的企业购买安责险,有效保障了1000余名劳动者合法权益。
辖区部分临街商铺存在长期私放自行车、电动车、锥形桶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该院邀请综合执法局等5家行政机关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通报案件情况,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相关行政机关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已累计清理辖区非机动车占用公共区域39处,清理杂物(锥桶)占用公共区域54处,清理“僵尸车”11辆,强制拖移违停车辆16辆,规范停放非机动车950余辆。
辖区某小区门口绿化带树木过高,影响车辆及行人出行安全,收到群众反映线索后,针对绿化带设置不规范问题,该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督促其加大辖区内道路绿化带的管理维护力度,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问题搁置、无人问津的情况发生。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督促对辖区主要路口10余处的绿化带进行了修剪,经复测已不影响交通视线。
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有40余处第三方充电桩不同程度上存在未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注意设施环境、电气安全、安全操作等安全警示标识或者设置不齐全的问题,可能会导致用户充电操作不当继而引发火灾;同时部分充电设施配备的灭火器压力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后期维护方面缺少日常检查保养,甚至存在未配备消防设施的情形。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充电桩进行全面排查,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安全、让群众放心。